全院教职工:
人力资源处于2013年3月25日起开始集中办理档案的接转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进行档案接转的人员:辅导员岗、教师岗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符合条件的、已过派遣期教职工,填写《调档函》,交给所属部门。
3.符合条件的、未过派遣期的教职工,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所属部门。
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人力资源处。
人力资源处
2013年3月23日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学院路8号 电话:03545503866 邮编:030800 备案编号:晋ICP备1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