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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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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3    作者:renshichu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0〕4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为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要求

(一)思想品德要求

1.坚持政治合格、师德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院行字〔2016〕125号)文件要求,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申报。

2.对违反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教师,依法依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相应处分。

3.青年教师入校后晋升职称应有一年以上专职或兼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参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经历。

(一)学历要求

1.具有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

2.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晋升副教授(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晋升教授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晋升讲师职务必须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非双学士学位)。

(二)任职年限要求

晋升副教授,须讲师任职满5年,即2015年底前聘任;或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2年,即2018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晋升讲师(含其他中级职务)需任助教(含其他初级职务)满 4 年,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非双学士学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 3年。

破格申报评审者,只准比上述规定任现职时间提前 2 年。博士破格晋升副教授须试用期满 1 年且考核合格。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不破格评审。

任职年限自学院下达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算起,实算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

(三)考核要求

1.教学考察。凡晋升教师系列职务者,必须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教学考察并有评价意见。没有参加教学考察或教学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晋升评审。

3.聘期及年度考核。加强对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核。申报人员任现职期内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以上。破格晋升者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

(四)申报类型要求

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根据本人实际担任的教学课程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分为:(1)教学型: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由学院教务处、人力资源处共同确认。(2)教学科研型: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科研工作,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的教师。(3)科研教学型:以科学研究为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4)专职辅导员型:专职从事辅导员教学工作的教师。由学生处和人力资源处共同确认。(5)社会服务与技术成果应用推广型:主要从事社会服务、技术咨询与推广、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等的教师。

(五)答辩要求

凡晋升(含转评)副教授均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学术答辩,且成绩

合格以上。答辩优秀率不突破 30%,淘汰率不低于 10%。申请破格晋升者,答辩成绩必须为优秀。答辩和评审一并组织进行,实行公开答辩,允许其他参评人员旁听。

(六)转评要求

凡由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先转评同级教师职务,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环节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在规定的论文篇数内至少有 1 篇为到教师岗位后发表的论文。

(七)参加培训要求

新进教师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讲师申报副教授者应每学年至少参加1次以提高教学水平为内容的校内外培训班或研修班(校、院组织或自发参加的均可),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学校或学院组织的课程建设培训和课程教学理论培训、至少参加3次教学观摩交流活动或校内学术报告。

(八)学术论文、专著要求

1.发表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会议论文(含EI收录的会议论文和会议论文又转期刊论文)、非专业和非学术性刊物、各种以介绍知识为主或以文艺作品为主的刊物上的论文无论收录与否一律不算。人物介绍、学术动态、综述性之类的文章不按有效论文对待。

2.被SCI、EI收录的论文要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被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下同)收录源期刊要附论文发表时间段的收录检索页,由学院人力资源处审核后盖章。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综述、人物介绍)视同核心期刊论文。

4.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并列第一作者一律不算)或独著(晋升副教授的著作可非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批准的出版社和主办单位为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性期刊公开出版、发行(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www.sapprft.gov.cn/查询为准)。专著要有统一书号(ISBN),刊物必须有刊号(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用稿通知、清样或编辑部证明一律不算。

凡申报提供的学术论文原刊和学术著作全部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检索,期刊论文和著作进入查询网页进行查询和CIP数据验证。

5.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学术水平低、无学术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计算一篇:

(1)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

(2)申报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文章)。

6.发表在学习方法类、教辅参考类刊物(读者对象为学生的)、市(地)级报纸、各种小报上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条件。论文一般不能少于2000字。获奖的论文也必须是公开发表。

7.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占总字数20%,第三层次人员(编委)占总字数50%。

8.在高等学校学报发表的论文,其学报等级不能低于本科院校层次。

9.对晋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提供的学术论文进行查重检测。送检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论文(被SCI、EI收录的论文不用查重,需有收录检索报告),查重工作由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报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时,应将检测报告附在论文刊物首页前,加盖学院公章。凡发现有剽窃、一稿多投、不当署名和重合率自然科学类超过20%、人文社科类超过20%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支撑材料。

三、评价标准

(一)晋升副教授条件

1.教学必备条件

教学型教师须主讲过两门基础课,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年均教学工作量在 280 学时以上,在教学中进行了一门公共课或基础课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

教学科研型教师须主讲过一门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在 180 学时以上,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的教学改革,或开设过一门新课程。

科研教学型教师须主讲过一门基础课或专业课,年均教学工作量在60 学时以上。

“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型年均教学工作量,教学型年均工作量≧94 学时,教学科研型年均工作量≧60 学时。

经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教学效果达到副教授职务相应的水平,任期内学生评价优良。

2.科研必备条件

(1)课题

科研教学型主持或参与(前 5 名)省部级科研或教研(教改)项目 1项。

(2)论文

受聘讲师以来正常晋升副教授职务要求:

①教学型: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以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为第一单位的论文 4 篇或 1 篇核心期刊(北大、南大、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收录的论文,如 4 篇论文全部都发表在高校学报上,其中必须有一篇高于本科层次的学报,必须是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报。

②教学科研型: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为第一单位论文 4 篇以上,其中 1 篇为被核心期刊(北大、南大、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收录的国家级论文刊物,或 4 篇中有 2 篇被核心期刊(北大、南大、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收录论文。

③科研教学型:4 篇中其中 2 篇为被核心期刊(北大、南大、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或 4 篇中有 3 篇被核心期刊(北大、南大、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收录的论文。

正常晋升:要求在 4 篇论文中,教学型如有 2 篇、教学科研型有 3篇、科研教学型有 4 篇被核心期刊收录(北大、南大、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的国家级刊物论文顶其他应备条件之一(破格晋升不在此列)。

破格晋升:要求在 4 篇论文中,须有被核心期刊(北大、南大、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收录的国家级以上刊物论文 2 篇以上,或有 2 篇论文被 SCI、EI 收录,或 1 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 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

3.其他应备条件

正常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须符合(1)至(8)中一条。破格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须符合(1)至(8)中两条或(9)中一条。

(1)课题。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前 2 名)、国家级(前 3 名)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省级教研(教改)项目 1 项。

(2)著作。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著作一部,理科字数不少于 10 万字,文科字数不少于 12 万字(不能数部累加)。著作应是本人承担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成果。

(3)教材。主编或参编教育部和有关部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

教材,(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 进入规划教材界面检索为准),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本人编写字数在 5 万字(不能累计)以上。

(4)教学成果

①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项前 5 名,或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前 5 名,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016 年之前为一等奖)前 3 名,或省普通高校精品课程第 1 名负责人,或参加“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得二等以上奖一次,或作为指导教师(前 3 名)指导大学生在国家级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和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 1 次或省级一等奖 2 次,或作为指导教师(前3 名)指导大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获国家级一等奖 1 次或二等奖 2 次或省级一等奖 3次。

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担任国家级优质教学资源库主要负责人前 3

名,或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新专业主要带头人前 3 名,或国家级特色专业及优势专业前 5 名、省级前 2 名,或国家级教学团队前 5 名、省级前 2 名,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前 3 名。

③在教研改革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学生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综合评

价近 3 年在学院排名均为前 10%的教学型教师。

(5)科研奖。自然科学:获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前 5 名或二等奖前 4名或三等奖第 1 名,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一等奖前 3 名或二等奖第 1 名。社会科学: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 4 名或二等奖前 3 名或三等奖第 1 名,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前 3 名或二等奖前 2 名或三等奖第 1名。

(6)专利。获得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 1 项(前 2 名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 1 项(第 1 发明人),且专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推广效益。

(7)重大项目。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创新重大项目

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300 万元以上),学院纯收入 30 万元以上(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和学院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8)产学研合作。在产学研合作及产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普及上取得显著成绩,并取得经济效益(300 万元以上),学院纯收入60万元以上(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和学院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9)作为主要完成人(前 3 名)获得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或获得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三等奖或省级最高行业奖项最高奖两项以上,或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 500 万元以上,或主持完成省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基金)及省级重点工程项目。

4.艺术、体育专业补充条件

艺术、体育教师在满足晋升副教授教学、科研必备条件的前提下,正常晋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两条)。艺术、体育教师或所教学生获多项奖项的,只按两项最高奖项计,其余只作参考。

(1)音乐、舞蹈学科

①近五年来(下同),教师或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所教高校学生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优秀以上奖一项;或在省级专业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一项。

②由省级以上文化管理部门、音协举办的教师;或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所教高校学生独唱、独奏、作品音乐会一场;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个人独唱、独奏、作品音像制品一部。

戏剧戏曲、影视学科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2)美术学科

①参加全国一级美展并获优秀以上奖一项,或者参加全国二级美展并获三等以上奖一项,或参加省美协各专业分会主办的展览作品获二等以上奖一项。

②由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画册,每幅画册不少于 40 幅。

③ 在 CSSCI 收录的专业期刊发表美术、设计作品一幅以上,或北大核心期刊收录的专业期刊发表美术、设计作品二幅以上,作品不少于 1/2页面。艺术设计、书法、摄影学科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3)体育学科

近五年来,作为主教练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一次以上,或在全国单项比赛、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中获得前六名一次以上,或在山西省全民运动会、省外高校协作区比赛获得前两名累计二次以上,在山西省大学生比赛中获第一名累计 2 次以上(助理教练翻倍),或教师具有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证书,有奥运会、亚运会或有二次全国运动会裁判经历。

5.教学型教师直接晋升副教授条件

受聘讲师以来,在满足教学必备条件和任职年限的前提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晋升副教授:

①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 5 名、一等奖前 4 名、二等奖前 3 名。

②获国家级教学竞赛奖 1 次。

③获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排名前 4 名。

(二)晋升讲师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直接聘任为讲师,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1.教学必备条件

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80学时,教学科研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80学时。科研教学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0学时,在教学研究、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达到与讲师相应的教学水平。

2.科研必备条件

来院工作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没有高校助教经历、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不算)。

(2)获得院级教学类成果第一名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前三名1项,或获得院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以上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奖,或以首席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专业类竞赛奖。

(3)获得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

四、申报程序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推荐、学院资格审查、学院执行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相应的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格所填内容应与实物一致、与文件要求一致),并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满足晋升条件所必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各种证书。

(二)基层单位推荐

基层单位要组织单位教师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对参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出具鉴定意见。评议结果同意票达 2/3 及以上的,民主评议通过,方可参加学院学科评议组初评。(按照省文件要求增加民主评议环节),学院学科评议组对通过民主评议的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并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学院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建立评议会议记录制度,详细录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条件、议程、学科评议组评议意见、投票结果。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及记录人签名归档并由人力资源处保管,严格保密。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要在本单位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对违反评审程序、不按标准或超越评审范围的,学科评议组应做出限期整改,宣布评审结果无效等处理。

(三)学院资格审查

由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组成学院资格审查小组,按照职责要求分别对申请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学院执行评委会评审

学院组成执行评委会对推荐人员的学术水平、能力、业绩进行全面审核和评价,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人力资源处负责评审会议记录。

(五)评审结果公示及审定

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原则实行三次公示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即将评审条件和评议程序、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在全院公示。公示期不能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学院批准晋升或推荐晋升。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评审纪律要求

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委“六权治本”的要求,严字当头,规范程序,健全制度,阳光评审,接受监督。学院各级评审委员会委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求,对在评审过程中以感情代替政策、以原则做交易、降低评审标准和质量、损坏评委会集体声誉的违规违纪现象,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评委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所有申报人员和基层单位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本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承诺制度。要强化监督,聘请学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评委产生、学科评议组评议、评委会表决等评审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二)评审时间安排

12 月 2 日至 12 月 12 日: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术答辩,并召开各级各类评审会议。根据工作安排及实际进度,每项具体工作准确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学院人力资源处网页。参评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材料要求

1.申报高级、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分别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4份、3份。申报教师职务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一式4份(A4纸打印并报送电子版)。(《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从学院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考察评价表原件。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现职务申报表、聘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晋升高级职务学术答辩原件。

6.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其他有关奖项不在《评审情况简表》中填写。

报送材料时将3、4项材料的原件统一装入档案袋,复印件装订成册。

(四)费用

评审、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评审费30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费200元/人。

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专职辅导员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