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进度安排,现将拟晋升职称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1、请于11月27日前将统计结果报人力资源处。
2、申报副教授职称的需要个人近五年工作量统计表,要求报电子版、纸质版(系部审核盖章),申报讲师职称的需要个人三年工作量统计表要求报电子版、纸质版(非全日制硕士需个人近5年工作量统计表,系部审核盖章)。
3、各单位教师工作量汇总表要求电子版、纸质版(系部负责人签字审核、盖章)。
4、以上个人工作量汇总及单位工作量汇总需经教务处审核,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及单位工作量汇总需教务处处长签字。
5、填报要求说明:填报要求说明“近五年的工作量,要具体清楚,分别以每学期(半年)为一栏列出来,如果哪一学期没有工作量,要简要标明理由,例如“产假”等。”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503850
人力资源处
2019.11.26
附件:
1、个人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2、单位拟晋升职称教师工作量汇总表
/UploadFiles/2019/299/2019112911492580911.xls
/UploadFiles/2019/299/201911291149365328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