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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信息学院请假单

发布日期:2014-05-04    作者:人力资源处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晋中信息学院请假单(人力资源处留存)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请假类别

 

天数

 

起止日期

 

请假事由

 

请假次数

20      —20     学年

人力资源处审核

 

第    学期第    次

单位负责人审批

 

分管校领导审批

 

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

 

人力资源处
备案日期

 

销假日期

 

本人签字

 

注:1.授课教师请假需填写具体事由,且请假条后附调(停)课申请表。

    2.教职工请假在3天及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人力资源处;请假在5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
      源处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交至人力资源处。

    3.请假教职工须在请假期满当天前往人力资源处销假,未及时销假者,视作期满未返岗,按旷工处理。

 

 

 

 

 

 

晋中信息学院请假单(本部门留存)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请假类别

 

天数

 

起止日期

 

请假事由

 

请假次数

20      —20     学年

人力资源处审核

 

第    学期第    次

单位负责人审批

 

分管校领导审批

 

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

 

人力资源处
备案日期

 

销假日期

 

本人签字

 

注:1.授课教师请假需填写具体事由,且请假条后附调(停)课申请表。

    2.教职工请假在3天及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人力资源处;请假在5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
      源处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交至人力资源处。

    3.请假教职工须在请假期满当天前往人力资源处销假,未及时销假者,视作期满未返岗,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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