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信息学院请假单
发布日期:2014-05-04 作者:人力资源处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晋中信息学院请假单(人力资源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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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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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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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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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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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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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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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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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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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 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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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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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学期第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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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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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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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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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
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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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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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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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授课教师请假需填写具体事由,且请假条后附调(停)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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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职工请假在3天及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人力资源处;请假在5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
源处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交至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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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假教职工须在请假期满当天前往人力资源处销假,未及时销假者,视作期满未返岗,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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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信息学院请假单(本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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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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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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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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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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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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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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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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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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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 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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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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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学期第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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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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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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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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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
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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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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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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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授课教师请假需填写具体事由,且请假条后附调(停)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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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职工请假在3天及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人力资源处;请假在5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
源处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交至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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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假教职工须在请假期满当天前往人力资源处销假,未及时销假者,视作期满未返岗,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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